近日,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切實做好新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促進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推動建立良好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結合云南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云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的理念,堅持嚴格保護、統籌協調、重點突破、同等保護,不斷優化環境、激發活力、釋放潛力,為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提供支撐。
力爭到2022年,知識產權保護能力不斷提升,初步建立起符合我省實際的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體系。
到2025年,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保護體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識價值的營商環境更加優化,知識產權制度激勵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發揮。
二、重點工作
(一)完善制度建設,制定知識產權嚴保護措施
1.加大侵權假冒行為懲戒力度。修訂《云南省專利促進與保護條例》等,完善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體系,制定云南省特色產業地理標志保護措施。依法從高適用侵權法定賠償,加大損害賠償力度。強化民事司法保護,有效執行懲罰性賠償制度。開展重點產業、關鍵領域、重要環節行政執法專項行動,加大重復侵權、惡意侵權處罰力度。依法規制商標惡意注冊、非正常專利申請以及惡意訴訟等行為。探索加強對商業秘密、保密商務信息及其源代碼等的有效保護。加強打擊侵權假冒犯罪制度建設,探索完善數據化打擊侵權假冒情報導偵工作機制。嚴厲打擊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深入開展常態化專項行動,保持高壓嚴打態勢。
2.嚴格規范證據標準。加強對具有知識產權案件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審判工作的指導,統一審判標準,提高審判水平。貫徹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嚴格執行司法、行政執法、仲裁、調解等不同渠道的證據標準。探索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規范案件移送要求和證據標準。嚴格執行知識產權民事訴訟證據規則及司法解釋,落實侵權行為公證懸賞取證制度,積極發揮公證在侵權案件辦理過程中的證據輔助作用,著力解決權利人舉證難問題。
3.強化案件執行措施。建立知識產權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機制,在糾紛調解過程中引導當事人提起司法確認。實行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監管,依法公布重復侵權、惡意侵權企業名錄,納入誠信檔案“黑名單”,并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案例指導機制,對應當公開審理的案件進行公開審理和庭審網絡直播,并及時將裁判文書上網公布。開展案件異地執行的督促檢查,推動形成統一公平的法治環境。
4.完善新業態新領域保護制度。針對新業態新領域發展現狀,研究加強專利、商標等保護措施。加強體育賽事轉播知識產權保護。創設電子公證服務新模式,推進公證電子存證技術應用。嚴格執行跨境電商知識產權保護規則和電商平臺保護管理標準,加強電商知識產權保護。編制云南省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指南,提升企業風險防范和維權能力。制定云南省傳統文化、傳統知識等領域保護辦法,加強中醫藥地理標志、植物新品種、專利權等知識產權保護。
(二)構建社會監督共治體系,形成知識產權大保護工作格局
5.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加強人大監督,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發揮政協民主監督作用,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調研視察。探索建立知識產權保護優劣評價制度,提高執法監管效能。強化監督問責,加強知識產權案件辦理督導,依法公開行政執法信息,廣泛接受社會和輿論監督。
6.建立健全社會共治模式。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工作機制,率先在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和重點開發區、園區等培育發展仲裁機構、調解組織和公證機構。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組織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自律與信息溝通機制。引導商標、專利等代理行業加強自律自治,強化代理機構監管。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將知識產權出質登記、行政處罰、抽查檢查結果等涉企信息推送至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云南)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統一歸集并依法公示。鼓勵學校、研究機構、專業市場以及學會、行業協會等建立志愿者隊伍,積極參與知識產權社會共治。
7.加強專業技術支撐。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過源頭追溯、實時監測、在線識別等手段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提高執法效率和精準度。引入技術調查官制度,整合技術專家資源,建立省級技術專家庫,協助行政執法部門、司法部門準確高效認定技術事實。推動開展知識產權侵權鑒定和損害評估工作,加強鑒定機構專業化、程序規范化建設。
(三)加強溝通銜接,建立知識產權快保護工作機制
8.優化授權確權維權銜接程序。積極落實專利優先審查、集中審查政策,推動加快專利權授予。加強商標、專利、植物新品種等申報咨詢服務指導。運用遠程審理、異地審理制度,提高專利、商標行政確權效率,促進重大侵權案件加快辦理。加強行政執法、司法保護、調解、仲裁等多種知識產權爭端解決和維權機制之間的銜接,推進案件信息溝通和共享,提高維權效率。
9.加強跨部門跨區域辦案協作。完善部門間重大案件聯合查辦和移交機制。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公安部門案件移送、聯合查辦等工作銜接。在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產業聚集區等重點區域探索建立仲裁、調解優先推薦機制。加強行政執法和司法審判銜接,推動知識產權案件繁簡分流、高效處置。不斷完善全省知識產權案件跨區域審理機制。加強與泛珠三角、長江經濟帶等區域執法合作。
10.推動簡易案件和糾紛快速處理。建立重點關注市場名錄,利用知識產權投訴舉報、維權援助等渠道,快速處理電商平臺、展會、專業市場、進出口等關鍵領域和環節的簡易案件。指導電商平臺利用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評價報告,快速處置專利侵權投訴。壓實各類網站、平臺主體責任,依法及時刪除侵權假冒等內容,屏蔽或斷開盜版網站鏈接,打擊利用版權訴訟進行投機性牟利等行為。
11.加強知識產權快保護機構建設。加強中國(云南)知識產權維權援助中心建設,支持昆明市率先成立知識產權保護中心,推動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產業聚集區等重點區域維權援助機構建設,建立快速受理、快速維權等機制,提高知識產權綜合服務能力。優化專利、商標公共服務窗口設置,強化重點技術領域專利、商標、植物新品種的確權、維權服務。
(四)加強對外合作交流,塑造知識產權同保護優越環境
12.加強國際合作交流。依托有關多(雙)邊對話合作機制,加強與南亞東南亞等國家和組織知識產權保護合作交流。落實“一帶一路”知識產權保護有關協議,利用共享專利、植物新品種審查結果等機制,推動企業“走出去”。充分利用南博會(商洽會)、中國-南亞合作論壇等平臺,積極宣傳我省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成就。加強與周邊國家邊境海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合作交流,共同打擊邊境口岸進出境侵權行為。
13.健全信息溝通發布渠道。通過召開有關國家駐昆明總領事館信息溝通會、企業座談會等方式,加強與南亞東南亞國家和地區行業協會、商會、社會團體等的信息交流和溝通合作。及時向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知識產權重大事項和進展,增信釋疑,積極回應國內外權利人關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臺功能,及時發布重大涉外知識產權案件信息,加強知識產權風險預警。
14.加強海外維權援助服務。開展涉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宣傳培訓,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支持企業、高校、律師事務所、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等開展知識產權涉外風險預警和防控研究,構建綜合性知識產權社會化服務體系。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探索開展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專利執行險、專利被侵權損失險等保險業務。充分發揮海外維權專家顧問的作用,積極利用國家海外信息服務平臺,依法保護我省權利人海外合法權益。
(五)加強基礎條件建設,有力支撐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15.加強基礎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全國知識產權大數據中心和保護監測信息網絡,加強對我省注冊登記、審批公告、糾紛處理、大案要案等信息的統計監測,促進執法信息共享,提高案件線索綜合研判水平。不斷完善云南版權登記系統,提升基礎平臺服務能力。完善全省“12315”、維權援助等投訴舉報公共服務平臺軟硬件建設,規范投訴舉報處理,不斷提高知識產權便民利民服務水平。
16.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開展知識產權人才認定工作,支持企業、高校以及行業協會、學會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專業人才培訓力度。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隊伍人員配備和專業化建設,探索建立有效激勵機制,確保隊伍穩定和有序交流。推進知識產權刑事案件辦理專業化建設,提高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審判效率和質量。在有關管理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全面推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法律顧問制度,促進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法治化。支持律師事務所開展知識產權業務,推動律師調解試點工作,鼓勵律師參與知識產權領域矛盾糾紛調解、案件代理、普法宣傳等工作。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仲裁、調解、公證等人才的選聘、管理、激勵機制。
17.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對知識產權保護資金投入力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重點產業、重點領域開展知識產權保護試點示范工作。加強執法設備保障,推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和司法裝備現代化、智能化建設。支持企業組建行業知識產權聯盟,按照市場化方式設立知識產權保護維權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維權能力和水平。
三、組織實施
18.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對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實知識產權保護屬地責任,將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黨委或政府專題會議,研究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制定配套措施,落實人員和經費,推動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知識產權戰略聯席會議制度,壓實各成員單位責任,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19.強化考核評價。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將知識產權保護績效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績效考核和營商環境評價體系,考核評價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的依據。完善通報約談機制,對考評結果較差的州(市)和部門進行通報,約談有關單位負責人,限期整改。
20.加強獎勵激勵。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國家和我省認定的各類知識產權人才,在知識產權課題研究、培訓等方面加大支持。完善侵權假冒舉報獎勵機制,加大對舉報人員獎勵力度。
21.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輿論引導,定期發布典型案件,提高全社會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強化公益宣傳,積極開展知識產權宣傳周、中國專利周以及知識產權保護進企業、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網絡等活動,營造尊重創新、崇尚創新、保護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推動形成新時代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新局面。
版權所有 云南零點科技有限公司 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 Copyright 2015-2020. www.gcitrading.cn .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備14000636號-6 網絡推廣:零點互聯
公司主要服務于商標注冊,商標轉讓交易,云南商標注冊,昆明商標注冊,商標代理注冊公司,商標變更,商標續展,專利申請,版權登記等服務,經國家商標局批準經營知識產權代理服務。公司秉承公正公開,為企業提供專業的知識產權服務建議。
熱門搜索:商標注冊 ,商標轉讓交易 ,云南商標注冊 昆明商標注冊 商標注冊公司 商標代理公司 商標注冊代理
網站地圖 網站地圖 網站地圖